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102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通北镇引水工程建设项目输水管线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通北镇引水工程建设项目输水管线采购三标段
2.2招标规模:北安市通北镇引水工程建设项目输水管线配套设备。
2.3招标控制价:******元
2.4供货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该项目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须对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23日23时00分至2022年09月30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4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北安******办公室:0456-****** 。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北安******办公室电话:******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北安市
联系人:左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72号常青国际大厦11层7号
电话:0451-******
联系人:齐力平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