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党委政府、逊克县委政府、爱辉区委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十一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验收,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较多,逊克县松树沟乡、新鄂乡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牛舍、库房等设施未拆除。农垦九三分公司鹤山农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及污水处理厂。爱辉区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多处垃圾未清理。
二、整改目标:
异地新建松树沟乡、新鄂乡、鹤山农场饮用水水源地,确保供水安全;完成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垃圾清理。
三、整改措施:
1.积极筹措资金,重新选址,异地新建鹤山农场饮用水水源,已完成3眼井建设,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水源水质合格。
2.制定松树沟乡、新鄂乡饮用水水源整改方案,测算所需
费用。异地新建松树沟乡饮用水水源,已完成2眼井,正在化验水质。异地新建新鄂乡饮用水水源,已完成井管采购,加快施工进度。
3.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4.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待省政府批复后,
立即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立警示标志、围栏等,加强水
源地日常监管。
5.爱辉区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垃圾已清理完成,并设立禁止倾倒垃圾宣传牌,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倾倒垃圾及时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鹤山农场调整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松树沟乡和新鄂乡撤销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山农场、松树沟乡和新鄂乡均已异地新建饮用水水源,于2022年2月7日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复,批准******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撤销新建哈尔滨等市14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黑政函〔2022〕3号)。新建饮用水水源均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水源水质合格,完成整改。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爱辉区小金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垃圾进行清理,共出动挖掘机、铲车各1台,清理50车垃圾,运送至黑河市洁城垃圾综合处理场处置,立行立改,爱辉区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完成问题整改。
五、验收情况: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方式,该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
七、受理部门:黑河市生态环境局
八、受理电话:******
九、受理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69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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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较多,逊克县松树沟乡、新鄂乡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牛舍、库房等设施未拆除。农垦九三分公司鹤山农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及污水处理厂。爱辉区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多处垃圾未清理。
二、整改目标:
异地新建松树沟乡、新鄂乡、鹤山农场饮用水水源地,确保供水安全;完成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垃圾清理。
三、整改措施:
1.积极筹措资金,重新选址,异地新建鹤山农场饮用水水源,已完成3眼井建设,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水源水质合格。
2.制定松树沟乡、新鄂乡饮用水水源整改方案,测算所需
费用。异地新建松树沟乡饮用水水源,已完成2眼井,正在化验水质。异地新建新鄂乡饮用水水源,已完成井管采购,加快施工进度。
3.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证******居民饮水安全。
4.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待省政府批复后,
立即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立警示标志、围栏等,加强水
源地日常监管。
5.爱辉区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垃圾已清理完成,并设立禁止倾倒垃圾宣传牌,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倾倒垃圾及时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鹤山农场调整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松树沟乡和新鄂乡撤销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鹤山农场、松树沟乡和新鄂乡均已异地新建饮用水水源,于2022年2月7日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复,批准******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撤销新建哈尔滨等市14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黑政函〔2022〕3号)。新建饮用水水源均经第三方机构检测水源水质合格,完成整改。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爱辉区小金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垃圾进行清理,共出动挖掘机、铲车各1台,清理50车垃圾,运送至黑河市洁城垃圾综合处理场处置,立行立改,爱辉区小金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完成问题整改。
五、验收情况: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方式,该整改措施已落实,目标已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销号。
六、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
七、受理部门:黑河市生态环境局
八、受理电话:******
九、受理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龙江路69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黑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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