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黑财金〔2024〕1号)等有关规定,开展逊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逊克县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度)。
二、遴选需求
本次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数量需求4家。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为中央、省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农业保险品种,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遴选单位
此次遴选工作由逊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负责。
四、参选条件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在本县注册的分支机构,其省级分公司在本次省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详见《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中选公告》(附件1);
3.本县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4.接受本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遴选程序
1.遴选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遴选单位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2.遴选响应。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参选人应当按照遴选要求编制提交申请文件,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有妨碍其他参选人竞标的行为,不得损害遴选单位或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参选人有上述违规情形的,应当认定其申请无效。
3.资料提报。参选人须对提报的证明材料、所涉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提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递交遴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17时(以材料收到时间为准)。遴选材料递交时需提交纸质盖章版(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送至逊克县财政局金融股,到期未全部提交的视为放弃。
4.评审工作。评审由遴选单************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含******委员会成员与参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遴选结果公告前保密。
5.评审标准。评审按壹佰分制计分,采用《逊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附件2)。总得分为综合服务能力(46分)、风险管控能力(30分)、合规经营能力(21分)、响应文件制作(3分)的综合得分。
6.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原则上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在前4位的保险机构,确定为中选承保机构。若保险机构综合评分分数相同,按其省级分公司与省财政厅结算的2021年至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累计金额排序。
7.评审结果。自中选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中选结果,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中选通知。中选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遴选单位不得违规改变中选结果,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资格且不得转让。
9.签订合同。遴选单位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选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六、遴选材料清单
遴选材料按照《逊克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评审指标顺序组织佐证材料并装订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承保机构名单在逊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遴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主任
地址:建兴街9号逊克县财政局金融股
联系电话:0456-******
******财政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1.2024年省厅农业保险机构遴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