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自动驾驶测试场竣工结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自动驾驶测试场竣工结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含测试场道路、办公楼、A车企、B车企、综合服务楼、大门、汽车库、设备用房、围墙、排水沟、厂区、精装修及外网等工程。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对竣工结算编制服务进行招标。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A1 | 服务招标人根据图纸及相关材料完成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对编制的造价文件出具技术服务报告。 | 180,000.00 |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出具竣工结算报告结算审计完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3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2年02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的认定以投标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4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
3.6本次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有关注册办理事项在“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的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下载《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全流程操作手册》,按操作手册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选择线上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技术支持电话:******。
3、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在开标时间进行解密、确认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
八、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彭松涛
电话:******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
十一、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联系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