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三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025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人民政府关于《五大连池市三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5年)》的批复、五政发〔20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有限公司投资。招标人为******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AXMGL-WDLC-25005,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三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2025年)。
2.2项目地点:五大连池市龙门、尾山农场、朝阳乡东风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区总治理面积112949.58m?(具体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04日;本项目工程管护期为3年,即2026年04月至2029年04月(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499.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施工)乙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3月11日0时至2025年03月18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招标人:******资源局
地址:五大连池市
联系人:景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